通知/通报
曝光台 | 【2024年第16期】北京市丰台区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处置通报
2024-09-13  浏览:2
 

曝光台 | 【2024年第16期】北京市丰台区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处置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4-09-13 10:20 来源:丰台市场监管微信号
     1、北京喜军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云南过桥米线(园博派店)
 
  当事人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荣春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荣春坊京鲁菜
 
  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北京水木国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小馋猫烤肉炸鸡拌饭
 
  当事人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关中情餐饮有限公司丰惠万嘉分公司
 
  招牌名称:野菜鄉·辣椒炒肉(万柳桥店)
 
  当事人未避免食品接触不洁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川小碗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小碗菜(顺和美食城店)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牌名称:看丹桥老头烧烤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北京鼎太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三元梅园(大悦春风里店)
 
  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