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州市直播电商规范经营指引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直接在本页面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scjg123@163.com(仅用于反馈意见)。邮件主题请注明“《广州市直播电商规范经营指引清单》反馈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 1.
广州市直播电商规范经营指引清单(征求意见稿).xls

2.
关于《广州市直播电商规范经营指引清单》的起草说明.doc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