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93期)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玉林市“博白县东珠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油桃”,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横县甜到笑水果店”销售的“黑叶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池市“广西幸福世纪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鲫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河池市“罗城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淡水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黎树家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和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河池市“大化小陆蔬菜店”销售的“番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