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15期)
时间:2024-08-30 13:53 来源: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7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泰宫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品味轩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天星街1号院(绿地缤纷城)
当事人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北京贾府食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贾知府武汉热干面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南路2号院1号楼(龙湖天街)
当事人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3、北京嫣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双美豆沙牛乳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通南路2号院1号楼(龙湖天街)
当事人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4、北京市房山区河北文鑫饭店
招牌名称:文鑫饭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河北村
当事人未公示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5、北京宏顺昌隆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麻辣时尚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二街村
当事人从业人员培训记录不完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6、北京大李飘香鱼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大李飘香鱼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李庄村
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7、北京永祥顺成饭店
招牌名称:顺成饭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东南召村
当事人保洁柜门被拆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