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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3期)
2024-08-23  浏览:1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4-08-23 10:4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保健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6类食品4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亿嘉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芜湖市镜湖区城市名人超市万达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鸠江区吴香村食品厂生产的吴昌胜绿豆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饿了么鲜选汇(卫岗市场店)(经营者为合肥市包河区鲜选汇食品经营部)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黄山市歙县欣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茶(代用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合肥市庐阳区张玲花食品店销售的杂粮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芜湖市弋江区宗贵果品批发部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安徽徽王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涡阳苔干(蔬菜干制品),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高良友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九、蚌埠市淮上区尚之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蚌埠市怀远县古城树侠天然石磨麻油厂生产的小磨芝麻香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宿州市埇桥区好又多生活购物中心桃园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中皖酒业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徽大师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宣城市绿魁市场刘广健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二、安庆市迎江区好客达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安粮锦煊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委托安徽仟禧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肉松球面包(海苔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三、饿了么爱生鲜(红旗店)(经营者为安庆市迎江区宇逸食品经营部)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四、淘宝网洪谷记本真好食材(经营者为宣城市绩溪县洪谷记食品厂)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宣城市绩溪县洪谷记食品厂生产的玫瑰杏仁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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