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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29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期)
2024-08-21  浏览:2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29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4-08-21 09:45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千、罐头速冻食品薯类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6大类食品429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41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2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一)洞口县四季香米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大米,碎米(小碎米)和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
 
  (二)湖南富硒壹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靖州大米,碎米(小碎米)和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GB/T1354-2018《大米》要求。
 
  (三)新田县德恒实验学校使用的,标称新田县达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米(大米),碎米(小碎米)和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
 
  (四)泸溪县荣辰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三合天牌湘西山茶油,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新晃侗家兄弟酒厂销售的,标称新晃侗家兄弟酒厂生产的侗家米酒(白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及产品明示要求。
 
  (六)衡阳领航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金甲岭鸡萝卜(酱腌菜),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泸溪县达岚镇中学食堂使用的复用碗(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新化县安正学校使用的复用餐具(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湖南省隆回县第一中学使用的鸡蛋,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溆浦绿叶生态农庄家禽直销店销售的母鸡(鸡肉),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溆浦小兵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毒死蝉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韶山市好又多购物广场车站店销售的长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湘潭、衡阳、邵阳、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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