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相继发布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在此之前,其他三区均已发布。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4月17日-4月26日期间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进行网络报名,也可用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报名。
网络报名时,必须用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的信息注册和认证账号,但用谁的信息注册和认证与是否是主申请方没有关系,只需在报名时填写孩子的父亲和母亲两个人的信息即可。积分系统在公布积分试算结果时,会分别以两个监护人为主申请方计算出两个积分(即父亲为主母亲为副和母亲为主父亲为副),家长可以在积分确认时自行选择一方(通常选得分较高的)为主申请方进行积分确认,无须在报名时就决定和选择由谁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若网上报名时只登记了一个监护人的信息,则该随迁子女就没有副申请方,请家长注意登记完整信息。
各区教育局均提醒,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不需要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只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必须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此外,严禁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参加积分入学但未派入公办、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做好回原籍就学的准备。
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②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且居住地住址在所申请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③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所申请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2年11月1日-2023年4月30日必须在所申请区居住。